「鈔票」,「袁大頭」和「皇軍的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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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克念|近代史論語(ID:history-lunyu)

中國自明代嘉靖朝進入白銀時代以來,由於貿易經手者大多是日本商人,因此輸入白銀大多是銀兩。即使歐洲商人使用銀元作交易貨幣,也會被日商熔鑄成銀塊輸入中國。這造成長久以來中國使用白銀的習慣,並且在財務會計上一直用銀兩計量,直到1933年國民政府的「廢兩改元」。

在明清易代之際,正好日本實行鎖國政策。於是,歐洲商人同中國開始直接貿易,以西班牙銀元為主的銀質硬幣也就直接流進了中國。清朝康熙二十年(1681),江寧巡撫慕天顏建議開放海禁,他回憶道:「猶記順治六七年間,彼時禁令未設,見市井貿易鹹有外國貨物,民間行使多以外國銀錢。因而各省流行,所在皆有。自一禁海之後,而此等銀錢絕跡,不見一文。」

幾年後海禁解除,來自歐洲商人的美洲銀元重新回到中國,使用區域從沿海逐漸擴大到東南,從江浙逐漸擴大到內地。每年四五百萬元的輸入量,也使得「洋錢盛行」在數量上成為可能。

從此,一個新的貨幣量詞進入漢語體系,至今還在我們生活中發生作用,那就是「圓」——原本指的是一枚銀幣的形狀,代指銀幣數量;後又寫作「元」,或在方言中稱作「塊」。我們現在說的「幾元錢」或「幾塊錢」,都是最早來自對於銀幣的計數。

「鈔票」,「袁大頭」和「皇軍的金票」 歷史 第1張

1.

明朝正德十二年(1517)秋天,兩艘越洋巨艦經過屯門,昂然駛進廣州城的珠江岸邊。

當地官員大驚失色。倒不是他們少見多怪,廣州自古就多番商貿易。只是,這些高鼻深目且打扮像中國地區的回民,卻自稱來自「佛郎機」的使者,他們聞所未聞。於是,地方上負責海岸保衛的按察司官員急忙通報兩廣總督陳金。

明代的粵督跟清朝不同,只理軍務而不理民政,因此常年坐鎮清剿流民的第一線肇慶。「佛郎機」即是「法蘭克」的轉音,是穆斯林商人對於歐洲的習稱。

陳金是明朝中葉著名的酷吏,精明潑辣,在他的經驗世界中,南洋諸國從未有過這個地名,因此懷疑不過是一群騙子在偽造名目。

何況,這些人的頭目的名字都叫「加必丹」,這怎麼可能呢?其實這不過是拉丁語「船長」的發音,但陳金又平添了一絲疑慮。

於是,在把情況上報朝廷時,他特別說明:「海南諸番國無所謂佛郎機者,又使者無本國文書,未可信」。

後來,這批使團中的商人留在廣州,貿易結束後回國。而負有政治任務的使節則北上覲見明武宗正德帝。

據廣州當地官員的記載,使團的命運是這樣的:

「查《大明會典》並無此國入貢,具本參奏,朝廷許之,起送赴部。時武宗南巡,留會同館者將一年。今上(指嘉靖帝)登極,以其不恭,將通事明正典刑,其人押回廣東,驅之出境,去訖。」

這段整整五百年前發生的故事似乎在明清兩代都沒引起當時政治家及後世史學家的重視。在近代,雖然研究中西交通史的專家開始注意到這是歐洲人第一次進入中國內地,但仍沒意識到,中國經濟、貿易、金融的全球化歷程,正是由此發端。

中國的貨幣制度,也由此時開始,得到了根本改變。

清代的國定幣制一直被人詬病,認為太漫漶粗糙。「大數用銀,小數用錢」,官方僅僅鑄造輔幣級的銅質硬幣,而對主幣級的白銀不作任何規範。其實,這正是自1517年開始白銀逐漸充沛的結果。

在這之前,宋元明三朝統治者都曾為幣制和幣值問題殫精竭慮。就今天看,白銀作為主幣是恰當的,尤其是銀銅比例非常合宜,一兩白銀差不多折合一千枚(也就是一貫)制錢,計算兌換都很方便。

但是,在白銀匱乏時代,並非如此。

作為貴金屬,白銀的首要功能是貯藏而並非流通,在白銀匱乏的時代尤其如此。因此,從唐代開始,就以絹帛為主幣。到宋朝,由於絲綢需大量進貢北方的少數民族政權,因此逐漸開始發行紙幣。

這一政策被元明兩代所繼承,而事實上,兩朝統治者都為此傷透腦筋。中國紙幣制度真正成為國家行為是在南宋初年,此後四百年的紙幣時代,其幣值之穩定,大概只有宋孝宗一朝(1162—1189)能夠做到。

其餘時期,一旦時局動蕩或者官員顢頇,紙幣就會因準備金不足而大幅度貶值。

因此,葡萄牙及後來的西班牙商人的來華貿易,或者由日本商人主導的中轉貿易,就有了劃時代意義——給中國帶來了源源不斷的白銀。

從明代正德嘉靖朝開始,要麼是西葡商人,要麼是這兩國通過日本商人,將由拉丁美洲掠奪的白銀大量輸入中國,同時也將中國的土產輸出歐洲。由此,中國的貨幣體系進入了長達四百年的白銀時代。

因此,晚明的貨幣制度最為怪異。一方面,甚至官方都廢止了自己之前三令五申「不準用銀」的禁令,要求各地把賦稅都熔鑄成標準重量的銀塊再上繳國庫;另一方面,卻還在發行紙幣「大明寶鈔」,全然不顧其已經貶值一萬倍之巨。

根據史料記載,天啟年間明熹宗賞賜其乳母客氏夫人,數額經常高達幾十萬貫。不明就里者會驚訝於皇帝的豪奢,但其實所賜者不過是紙幣而已,折合白銀,僅僅才幾十兩。

到底有多少美州白銀流進中國?目前還缺乏完善可靠的統計。根據金融學家測算,晚明一百年,歐洲商人輸入中國的白銀總量就達三億兩。

美洲白銀的注入,使得中國金融有了穩定的發行底盤,也使得中國歷代政府至少在四百年時間內不必再去關心貨幣本位和金融政策。

也就是說,中國從晚明到清代中葉所享受的財政穩定和金融安全,有賴於全球化大潮的挹註,中國在全球貿易的先機中長久享有穩定富有的滋養。

當然,在財政暫時陷入困境的時候,當局總會不可避免地有想起發行紙幣這個「絕招」。比如清朝鹹豐三年(1853),太平軍兵鋒銳利,從武漢順流而下,逐次攻破長江沿岸的名城。由於軍餉驟然緊缺,鹹豐帝決定發行不兌現紙幣。

到該年底,皇帝正式發出「著即發行寶鈔」的上諭,提出發行紙幣的理由只是白銀制錢運輸不便,而並非庫藏不足。

發行兩種紙幣,大額者相當於白銀,稱作「官票」,可以一兩兌換制錢兩千;小額者相當於銅錢,稱作「寶鈔」,可以二千兌換白銀一兩。官票、寶鈔,民間也稱為銀票和錢鈔,簡稱「鈔票」。

現在我們稱呼紙幣為鈔票,就來源於此。

鹹豐一朝,惡政連連,以此次「幣制改革」為最。

發行不兌現紙幣,思路不可不謂先進,但由於缺乏完善的準備金制度,發行第三年就開始貶值。

而且地方政府也紛紛抵制中央政策。有的省份拒絕發行紙幣,比如湖南布政使就認為,「以尺幅之紙當銀三兩,其能用耶?」

有的省份則明確不允許百姓繳納賦稅搭用銀票。這種地方政府拒絕中央政府發行的貨幣進入流通領域的措施,也可謂古今罕見。

鹹豐紙幣,發行了七年,以戶部銀票計,總額一千萬兩;進入同治朝,又回收了七年,但未回收者占發行量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說,起碼帳面數字上有六七百萬兩白銀官票流散民間成了廢紙。

這次惡政造成的嚴重的政治後果、社會後果和經濟後果,使得之後起碼七十年,民間對於不兌現紙幣深惡痛絕,當然,中國當局也不敢再發行此類貨幣。

2.

1842年中英簽署《江寧條約》後,進入上海、寧波、福州等通商五口的洋商驚喜地發現,中國東南沿海早就習慣使用銀元,所以,至少在貨幣上,英商同中國百姓毫無隔閡。

上海開埠後的第四年,也就是1847年,麗如銀行開業,這是最早進入中國的歐洲銀行。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的是,在此至少三百年前,來自歐洲的美洲白銀就成為中國的通行貨幣;在此之前的兩百年前,來自西班牙的歐洲銀幣就已經在中國廣泛流通。

1914年中華民國政府頒行《國幣條例》,然後鑄造國有銀幣,即所謂的「袁大頭」。而在這之前,中國人廣泛使用外國貨幣,甚至用之繳納官方錢糧,起碼超過一百年。

中國的幣制早就同世界金融體系融為一體,因此,因《江寧條約》而開埠的口岸租界中的外商銀行反而無所事事,其業務來源是同洋行爭搶後者兼營的匯票業務的份額。

外國銀行在各口岸發行紙幣也不順利。中國商人跟洋商的交易,原本就使用銀元,無需借助紙幣來兌換銀碼。至於華商內部的交易,小數用制錢,大數用銀元,更大數額用錢莊開出的莊票,更沒有必要支付紙幣。

所以,除了英國殖民地香港流通匯豐銀行發行的港幣外,其他中國的口岸城市,即便是租界內,外國銀行的紙幣也流通乏力。

可以這麼說,真正對於區域經濟有決定性影響的外資銀行紙幣,一就是匯豐銀行在香港發行的港元,二就是朝鮮銀行在中國東北發行的「金票」。

由於日本政府規定,朝鮮銀行的「金票」是該國於「關東州租借地」(即旅大地區)和滿鐵沿線的無限法償貨幣,因此,具有「法幣」特性。由於「金票」無需現金準備,所以頭寸調撥容易,比如,在一次大戰白銀升值期間,朝鮮銀行就在東北收購了三千萬銀幣,於大連熔鑄成銀塊後運到歐洲出售。

當時的中國東北是東亞的地緣利益焦點,日本有朝鮮銀行駐足其間,沙俄也有華俄道勝銀行作為金融據點。

華俄道勝銀行其名稱為「華俄」者,名義上是中國和沙俄合資的銀行。該銀行設立於1895年底,當時中國政府正試圖合縱連橫,在東北結盟俄國以抵制日本越來越猖狂的入侵,因此與九個月後註資白銀五百萬兩,並特許該銀行能夠在中國發行紙幣。

這就是問題所在。匯豐銀行、花旗銀行在中國,只能發行銀元券,而無權發行英鎊、美元,華俄道勝銀行卻能發行俄國金盧布——這種被東北人稱為「羌帖」的紙幣,隨著中東路的修築,大量流散到商民手中。

一次大戰爆發後,盧布陸續出現信用問題。先是停止兌現,於是以十倍計貶值;接著1917年二月革命爆發,沙皇盧布停用,華俄道勝銀行於是發行克倫斯基盧布;接著臨時政府被列寧推翻,在俄國國內所有舊盧布停用,華俄道勝銀行卻夥同中東路又發行兩千萬盧布,試圖套現。

據1926年召開的中俄會議籌備處專門委員會的總核結果,大陸各機關、各團體以及私人手中,共存有俄國紙幣12.6億盧布,其中絕大部分是華俄道勝銀行發行的。當然,屢經貶值後實際損失沒有面值那麼大,但即使只是百分之一,中國商民團體的損失也要過千萬銀元了。

無獨有偶,另一家中外合資銀行——中法實業銀行的濫發紙幣也給中國商民造成了嚴重損失。

東方匯理銀行,創辦於1875年,總行在法國巴黎,主要業務範圍是法國殖民地越南。其所發行的紙幣俗稱「西貢紙」,在中國境內的雲南等地有流通。該銀行於1913年同中國政府合作,舉辦中法實業銀行,承辦法國政府對中國的鐵路借款和實業借款。1921年,中法銀行出現巨額虧損,據其巴黎總行統計,竟然有五億法郎之多。

所幸當時中國的華人金融界已經成熟穩健,既有豐富的業務經驗,也有充沛的社會責任心。當一聽到中法銀行破產連帶紙幣停兌的消息,上海銀行公會和北京銀行公會立即磋商,該銀行在全國發行的鈔票應由當地華商銀行公會代為兌現;沒有銀行公會的城市,則由中交二行代為兌現。代兌款項由國務院財政部擔保,在應付中法實業銀行的款項中扣除。

財政部同意上述決定。

據統計,中法實業銀行尚在外流通紙幣二百餘萬元,主要在京津滬三地,由二十九家華資銀行分擔兌付現金。

這是華商金融界第一次攜手拯救同業危機,非但維持了本國的金融信用,避免隨之而來可能引發的金融危機,而且還是對當時北洋政府濫予紙幣發行權的一種嚴厲的警告。

自此之後,中國華商銀行界的信用日益卓著。而且,當時中國人的在業務上的嚴謹和道德上的自律,於金融業中已經表現無遺。比如,當時華商銀行在東亞金融中心上海發行紙幣,其準備金多寡以及是否符合國際通例,必須有獨立會計師的核準以及公開報告。因此,無論基於越來越蓬勃的愛國熱情,還是越來越穩固的金融信心,全國商民對於華資銀行的紙幣愈加信任。

當然,外商銀行的紙幣發行量,也就逐年下跌了。以上海為例,到1931年,匯豐、花旗、麥加利(渣打)等銀行所有紙幣發行量,僅相當於總發行量的2%——事實上,這個數字還在每年以五六十萬元的幅度穩步下跌。外資銀行的紙幣地位,在中國已經微不足道了,「在滬市的授受,難得一見」。

客觀來說,外資銀行的紙幣衰落,還有業務原因。國際匯兌是外國銀行的在華主業,當華商銀行紙幣的信用日益鞏固,外資銀行的發行業務就一定會收縮。當時中國還是「兩元並行」時代,計數用銀兩,支付用銀元。

外資銀行既以匯兌問為主業,必然儲備銀兩;但若發行紙幣,準備金又一定要銀元。這就是說,外資銀行如果要發行鈔票,必須有雙重準備金以業務發行並舉,此固非必須,更非有利。

所以,進入三十年代後,外資銀行發行的紙幣,基本上就在除香港外的中國大地上絕跡了。

3.

北洋政府時期,或者精確地說是1933年以前,中國的法定貨幣是什麼?只要稍微熟悉金融史的朋友,肯定會這樣回答:法定貨幣是「袁大頭」。

1914年初,袁世凱以大總統令形式公布了《國幣條例》及《國幣條例施行細則》,主要內容是規定錢幣的鑄造發行權歸民國政府所有,原先的各個官局所鑄造發行的一元銀幣,由民國政府兌換並改鑄。

國幣的主幣是一元銀幣,含純銀六錢四分八厘;材質是「銀八九、銅一一」,即銀占89%,銅占11%;一枚成品銀元的重量是七錢二分。標準的一元國幣,正面鐫袁世凱側面頭像及發行年號,背面鑄嘉禾紋飾與幣值,因此民間一般稱之為「袁頭」或「袁大頭」。

也就是說,中央政府採用銀本位制,發行一元銀幣為國幣,「國幣之鑄造權,專屬於政府」,「凡公款出入必須用國幣」,以實行幣制統一。因此,就法律而言,「袁大頭」既是中國的貨幣,更是法定貨幣,這大概是沒有問題的。然而,事實上,在中國,包括「袁大頭」在內的任何銀元,都沒有取得過貨幣的地位。

在1933年前的二十餘年間,民國的真正貨幣是銀兩——沒錯,也就是白銀。

眾所周知,明清五六百年,中國的幣制一直是銀銅復本位制,也就是,政府以銅鑄幣,但並不禁止白銀作為貨幣流通。

到清朝嘉慶年間,隨著海外貿易的發達,東南沿海地區已經通行由洋商大規模輸入的墨西哥或西班牙銀幣,其中以前者出品的「鷹洋」最為著名。

到了道光年間,清廷面對已經普遍化的銀元市場,面臨兩個選擇:要麼廢止禁絕銀幣流通,將其全部熔鑄為銀條;要麼索性由官方認可銀元的合法性,乃自鑄銀幣。道光帝為人謹小慎微,一方面認為祖宗成法不可變,另一方面對經濟金融活動也貫徹了中國自古以來的政府不干涉主義。因此,在朝廷進行嚴肅的討論以後,此事卻不了了之了。

當然,民間自有應對之道。

同洋人貿易,洋貨上岸,洋錢進帳,記帳單位當然也應該是銀元而非銀兩。然而,上海開埠以後,中國商人普遍信任的西班牙銀元越來越缺乏,因此,尤其是上海行商,紛紛拒絕再以銀元為記帳單位,而回到嘉慶、道光時期的慣例,使用南市餅豆商中通行的「九八規元」為記帳單位。

九八規元的算法,以銀元寶一枚之重量,加升水,以九八除之,所得之數即為規元。如重五十兩之現銀,加升水二兩七錢,合為五十二兩七錢,以九八除之,所得之數,即為規元五十三兩七錢八分。

由此,規元之成色,約當為91.6666%,惟系虛銀(記帳單位),而非現場交割的實銀。十九世紀五十年代開始,規元,為當時上海唯一通用記帳之虛銀兩,無論華洋交易,以及匯兌行市,均以此為計算之標準。

為迎合中國的這一特殊的記帳方式,有些外資銀行甚至發行過以規元為標準的「銀兩票」,以應付行市的需要。當然,各大外資銀行發行最多的紙幣,並不是銀兩票,而是銀元兌換券,以應付民間的小額交易。但大宗貨物結算,採用的計數結帳單位,依然是以九八規元為規則的虛銀兩。

辛亥革命以後,中國本土的民營銀行紛紛成立,其經營模式同外資銀行差不多,也是發行銀元票,而結算用銀兩。

因此,金融史上一般稱清末民初的幣制為「兩元並行」,並不正確。

按照法律層面,無論清政府1910年頒布的《幣制則例》,還是袁政府1914年頒布的《國幣條例》,都以銀幣為主幣,銀兩已經沒有官方地位;按照流通層面,市面上大規模的現金交易都是以銀元為主要手段,而小額交易則是以銀行發行的銀元券為媒介,銀兩已經沒有市場地位;但是按照事實層面,無論市面上流通現洋還是鈔票,其基本記帳單位依然是銀兩,「九八規元」還是有著十足的事實地位和契約保障。

所以,無論清末、北洋還是國民黨統治初期,中國就在這種極為混亂和古怪的幣制結構中,緩慢發展,沒有前景,沒有目標,沒有希望。

不過,以銀兩為記帳而通行銀元,倒是在十九世紀六七十年代開始,就催生了「洋厘」行市。所謂「洋厘」,是銀元折合銀兩的市價。由於銀兩只是虛銀記帳單位,因此洋厘的上下,全憑市面上銀元是否充裕。

簡而言之,銀元充裕時,洋厘就低。銀元缺乏時,洋厘就高。許多錢莊正是通過追漲殺跌或買高走低來進行洋厘投機,同時也使得金融市場更加活潑,或者說更加混亂。

對這種局面,有識之士是啼笑皆非的。當時,「南三行」中浙江興業銀行監察人徐滄水作為一名經濟學家,在《銀行周報》屢屢發文,感慨世界各國貨幣很少有像中國這樣,竟然每天都有市價,還有洋厘浮動。

他也指出,洋厘為銀元對銀兩的比價,這一比價以銀兩為標準,所以銀兩固定,而銀元每天都有市價(即洋厘浮動)。因此,事實上,民國成立已經二十年,國幣規定也近二十年,但銀兩一直是事實上的貨幣,而銀幣一直是事實上的商品。

說來說去,無非是「廢兩改元」。當然,此時銀兩已經六七十年退出流通領域了,現在不過是記帳單位,要廢除,是不是很容易?

並非如此。

自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各發達國家紛紛趨向金本位制,導致金貴銀賤形成一種穩定而長久的趨向。而中國非但堅持銀本位制,而且還以銀兩計數。也就是說,任何白銀的輸入,在中國即刻可以成為貨幣,而沒必要再經過官方鑄幣這一手續。

如此,大大刺激了投機商將歐洲的巨額存銀運入中國,使得中國在二十年代末有效貨幣需求擴大,信用擴張,通貨充裕,利率水平下降。

當時國民黨剛剛統一中國,恰好享受到了這一波世界金融紅利。於是,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兼央行總裁宋子文上任之初信誓旦旦要求「廢兩改元」,至此又延宕了下來。而此時,銀本位制越來越不適應時局和大局的需求。法幣時代,即將開始。

4.

「皇軍金票大大地有!」

——在抗戰題材的影視劇中,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台詞,從梳著油光鋥亮的中分頭、戴著小圓墨鏡、穿著黑色香雲紗褂子的漢奸嘴里說出,以誘降堅貞不屈的抗日志士,還配上一副賤兮兮的笑容。

這句話的字面意思很清楚,那就是「日軍有錢有勢,跟著他們有肉吃」。但是,為什麼要把鈔票說成特定的「金票」呢?一般的解釋是:因1929年前日本為金本位制,故稱其紙幣為金票。

但這顯然說不通。日元在中國並沒有大規模地落地流通過,普通百姓又怎能接觸得到?而且,1929年之前的「金票」,這一名稱為什麼1937年後還在流傳?因此,金票並非是指日元紙幣。

1937年「八一三」事變後,日軍全面侵華,但準備並不充分,比如在金融上就缺乏行之有效的戰略部署。倉促之間,日軍竟然將國內的日元投放到中國占領區,作為戰時紙幣使用。

日元紙幣的發行準備金,對應的是其國內的經濟總量和吞吐需求,如果放到正在血戰中的中國來使用,無疑是以一勺鹽倒入一缸水,會瞬間稀釋,而使其迅速貶值。而且,當時的國民政府的財金部門在孔祥熙的傑出主管下,以充沛的外匯儲備、流暢的海外換匯和堅強的人才班底,同日軍展開了沒有硝煙卻更為重要的金融戰爭。

其結果是,原來日元同中國法幣的比值是60:100,沒幾天就成了同價兌換。也就是說,日元貶值高達三四成以上。

日軍只能另換高招,在淪陷區發行軍票——「軍用手票」。軍票沒有準備金,沒有本位幣和本位體系,可以無限度發行,以侵華日軍的信用作保證——當然,這種以刺刀作後盾的紙幣,淪陷區人民只能使用。

所以,軍票的推行倒是非常順利。但問題是,軍票本身不是日本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因此其既沒法兌換外匯,更無法兌換法幣。也就是說,軍票的流通功能僅限於淪陷區內部,並不能同未被占領的中國大後方貿易,也不能進出口貨物。

這情況,要到汪偽政府成立後發行所謂的「中儲券」,情況才稍有好轉,日軍占領當局整理貨幣、整頓金融,也有了抓手和依據。不過,此時距離日本軍國主義的徹底失敗,也為時不遠了。

軍票和中儲券,都算不上「金票」,日元在淪陷區又流通了沒幾天。因此,我們可以說,將日本發行的紙幣稱作「金票」,是遠在抗戰之前的事兒了。

二十世紀初,日本國內形成「三行鼎立」的國有金融架構。日本銀行是央行職能,負責全面的監控和調控,以及國定紙幣的發行;日本興業銀行是專注於實業投資的特種銀行;橫濱正金銀行是專注於外匯交換的特種銀行。因此,這三大行中,只有橫濱正金銀行在中國設有分支機構,發行可兌換紙幣銀元券。

日本還在其兩大殖民地設立朝鮮銀行和台灣銀行,除了於註冊地開展類似央行的業務外,還分別對中國進行金融輻射:朝鮮銀行經略東北,台灣銀行經略蘇滬浙閩。

由於蘇滬浙閩有著東亞金融中心上海,上海有著強大的外資金融機構,使得台灣銀行在其間發展乏力,紙幣發行無人認可。朝鮮銀行就不同了,在東北的業務占總業務量的六成以上,深得東三省普通百姓的信任。

朝鮮銀行發行的紙幣非常特殊,於1917年就實行虛金本位制。也就是說,其發行準備並非金幣,而是能夠兌換金幣的日元。換句話說,其本位幣是金本位制的日元。因此,朝鮮銀行的紙幣,在二十年代初開始,就被東北人稱作「金票」,這名稱後來也傳到了大江南北。

所以,二三十年代的中國人,提及日本鈔票,就會想起「金票」,說的不是日元,而指的是「朝鮮銀行券」。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軍占領當局認為有必要對整個東北進行貨幣整理和金融整頓。首先當然是在原先東北四大官有銀號的基礎上,成立央行性質的「滿洲中央銀行」,並「納入日元金融圈」,同日元進行匯率聯繫,以1:1的比值發行紙幣「滿洲國圓」。然後,以此紙幣來收兌整個東北雜亂無章的幾十種貨幣。

設立中央銀行並統一幣制,收回舊幣,並發行不可兌現的法定紙幣後,就是整合金融系統了。

偽滿央行成立後,唯一不肯「臣服」的,倒是屬於同一系統的朝鮮銀行。該銀行在東北樹大根深,信用良好,其發行的「金票」從二十年代開始,就紙幣的金融地位和經濟地位而言,遠勝於華俄道勝銀行發行的「羌帖」和奉系官辦銀號發行的「官帖」,更勝於中國的中交兩行在哈爾濱發行的「哈大洋」。

換句話說,無論是張作霖時代還是關東軍時代,「金票」在事實上已經成為全東北的法定貨幣。因此,朝鮮銀行根本不願意讓這種紙幣退出流通領域。

然而,日本自世紀初,就堅持單一貨幣和金融管制,不能容忍轄區內還有權力和勢力超過央行的金融機構。於是,占領當局索性釜底抽薪,作出了重大決策:肢解朝鮮銀行。

早在1933年3月,偽滿政府公布《滿洲國民經濟建設綱要》規定:「為謀工商業之發達,應設特殊金融機關,特準發行有獎債券,籍以供應長期低利之資金」。1936年偽政府秉承日本統治者實施《重要產業五年計劃綱要》的旨意,於同年12月3日公布了《滿洲興業銀行法》。

據此,於1937年1月1日,將朝鮮銀行的東北分支機構從總行剝離,再並入以大連為基地的兩家日資銀行滿洲銀行、正隆銀行,成立「滿洲興業銀行」,總行設在偽滿首都新京(長春)。也就是說,要到1937年初,朝鮮銀行才於東北消失,其發行的「金票」雖然慢慢被「滿洲國圓」所收兌。

但作為名聲最大的日本國有金融體系發行的紙幣,「金票」這一名稱算是傳了下來,並作為日本貨幣的代稱,印入了歷史,印入了文藝作品,印入了我們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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