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現奇葩敲詐案,上市企業”被迫”購買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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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日,火鳥財經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現了一件涉及比特幣敲詐的奇葩案件。

一位名為杜兵的四川男子,在2015年以「敏感資料」敲詐A股紅日藥業2099個比特幣,並直接變賣獲得200餘萬元。紅日藥業前董事會秘書鄭丹還作為中間人,成為被敲詐的主要接觸人,如今鄭丹已經辭去董秘職務擔任公司總經理。

2099個比特幣,200餘萬元,這在現在不少人看來似乎有些「虧大了」。有網友戲稱:「1個比特幣價格在2017年最高時接近2萬美元,如果這小子不動的話,最高時套現可以拿到約2.6億元。」

司法界現奇葩敲詐案,上市企業”被迫”購買比特幣

01一場比特幣敲詐引發的風波

據原公訴機關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檢察院公布的刑事裁定書,2014年底,被告人杜兵利用翻牆軟件在搜尋引擎上發現紅日藥業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的文件等內部資料,並全部下載至硬碟。

2014年12月,被告人杜兵通過互聯網找到紅日藥業董事會秘書鄭某的郵箱並向其發送郵件,以曝光紅日藥業上述信息為由索要錢財,該公司未理會。

隨後,杜兵在天涯論壇po文並附一張該公司商業往來費用清單的截圖。該公司發現天涯論壇的帖子後,經研究決定,由鄭某聯繫杜兵,稱願花30萬元解決此事。杜兵提出需要300萬元解決,並要求以比特幣支付。紅日藥業經評估後,被迫同意杜兵的要求。據杜兵辯護律師表示,杜兵或許是考慮到比特幣不受刑法保護,不具有財產屬性,所以提出索要比特幣。

此後,杜兵通過郵件多次與鄭某聯繫,並教鄭某如何購買、支付比特幣。紅日藥業於2015年1月9日將30萬元存入其員工王某的銀行帳戶,同年5月13日轉帳2700500元至王某帳戶。鄭某使用王某個人銀行帳戶內的資金,花費2999981餘元購買了2101.209個比特幣,並將其中的2099.7個比特幣轉入杜兵提供的紙錢包地址內,經「融幣」後轉入火幣網杜兵帳號內。

杜兵將該2099.7個比特幣卡(尾號3854)和農業金融卡(尾號9374)內,得款200餘萬元。據了解,這些比特幣買入時花了300萬,最終賣出變成了200萬。

司法界現奇葩敲詐案,上市企業”被迫”購買比特幣

之後,杜兵將所得款項中的300612元用於支付購買位於成都的房屋首付款,其餘款項用於購買BMWX5汽車、存定期、歸還個人債務和個人消費等。

02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今年5月23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杜兵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五萬元;扣押筆記本電腦、硬碟、手機等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收繳;將扣押在案的BMWX5汽車、凍結在中國銀行成都新南支行銀行帳戶上的40餘萬元發還被害單位;查封房屋一套變現後扣除銀行債權,剩餘部分發回被害單位;繼續追繳杜兵犯罪所得,返還被害單位,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該案一審宣判後,杜兵以認定事實所適用的證據嚴重不足、認定事實之間不存在關聯性為由提出上訴,請求改判無罪。

杜兵認為,在案證據不能證實其收到了紅日藥業支付的300萬元財物,比特幣屬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屬於大陸刑法保護的財產。

成都市中院經審查後認為,紅日藥業確實是按杜兵的要求支付了約300萬元用於購買比特幣,並將比特幣轉移至按杜兵指定地址,杜兵亦取得了相應的錢款並用於購買汽車、房產等。杜兵的有罪供述詳細的說明了其犯罪所得資金的去向,均能查證屬實,本案中比特幣只是紅日藥業向杜兵支付財產的手段。

9月27日,成都市中院做出終審裁定,一審審判程序合法,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予維持。駁回杜兵上訴,維持原判。

火鳥財經記者了解到,天津紅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建於1996年,公司位於天津市武清開發區。2009年10月紅日藥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300026),成為首批創業板上市企業,並創下當時中國A股市場發行股價第一高,號稱「津門創業第一股」。

(作者:火鳥財經,內容來自鏈得得內容開放平台「得得號」;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鏈得得官方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