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高認定6個軟著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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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知識產權要求是6個軟著/6個實用新型專利/1個發明專利。

但綜合以往的實際情況來表明,這個要求往往不夠用。

並且大部分企業在認定國高時都是以6個軟著來進行提交,因為專利申請時效相對較長。

另外,軟著作為申報國高認定的條件,只能使用一次,除非申報沒有成功,則可以用來下次申請。

可以看看幾個案列:

案例一:某軟件企業填了10項軟著,但近上次申報時用過6項,必然扣分。專利雖然取消近三年的限制,但Ⅱ類知識產權只能使用一次,對於2016年申報高企,2019年重新認定的企業一定要做好知識產權準備。

案例二:企業有6項軟著,表面上已經滿足基本要求,但是專家評審時認為,其中兩項軟著在技術上根本沒有絲毫的區別,於是只認可了其中一項,導致扣分。

案例三:企業只有一個發明,但是評審時發現,這個發明的權利人不是申請主體,且這個發明未繳年費已經失效,自然就是0分。

不難看出,知識產權數量偏少、質量偏低、重復使用、高企申報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國高認定6個軟著夠嗎?

知識產權在高企申報中處於核心地位,知識產權失分就會帶來一系列連鎖反應,比如研發項目、高新技術產品等都可能不被認可。

所以在高企申報之前,企業一定要重視知識產權的布局和管理,在知識產權創造方面,需要緊密結合企業的研發活動和相關技術,要確保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能夠滿足基本要求的情況下得到更多的分數,切勿把管理方法中知識產權的最低基本要求或者門檻性要求作為企業申報的最高需求。

其次要以自主知識產權為重點,明確受讓等形式獲得的知識產權得分很低,獨占許可已經不被認可,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一定要確保所有知識產權權屬人均為申報企業,知識產權仍在有效期,避免知識產權未繳年費和重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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