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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整個世界在經歷一次巨大的變革,推動這個變革的力量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表現為中國的崛起——中國正在走上世界主管者的舞台,成為構建新型國際關係的重要推動者;另一方面體現為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科技力量對整個世界形態產生了巨大影響。對於數據安全、用戶隱私的重視,體現出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技術經濟對國際秩序的重要影響,同時也反映出國際多方力量在這一領域的激烈角逐。
近期,隱私和個人數據保護領域可謂熱點不斷。Facebook 3000萬用戶的超大規模數據泄露事件餘波尚未平息,跨國連鎖酒店品牌萬豪近期又爆出影響多達五億用戶的超大規模數據泄露事件。而有關這些熱點鋪天蓋地的媒體報導中都不約而同的提到了一個時間點,那就是2018年5月25日,即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正式生效的日子。因以上兩起事件都發生於5月25日之後,根據GDPR的規定,Facebook和萬豪目前都面臨可能要承受高達全年營收百分之四或者兩千萬歐元(具體適用前述兩者中數額更高者)的罰款的境地。
除了「天價」罰款,GDPR對於征求用戶關於收集和使用個人數據的同意、個人數據處理的合法依據、企業應採取的數據安全方面的技術和組織措施等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值得注意的是,GDPR的影響力儼然超出了歐洲。美國目前正在推動,類似GDPR的聯邦層級的統一數據保護立法,並已取得蘋果、Google等美國高科技巨頭的支持。在大陸,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也日益受到重視,比如最近消協對百款通過設備權限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的APP產品進行了通報,其中包括獵豹、美圖等知名互聯網企業,並引發了該等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劇烈震動。
麒麟合盛(APUS)創始人、董事長兼CEO李濤
「GDPR對於數據和用戶隱私保護的規定從短期來看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成本,但長期來看是規範了行業標準,有利於保護用戶隱私和數據安全,建立良性的互聯網競爭環境。」 麒麟合盛(APUS)創始人、董事長兼CEO李濤最近針對數據隱私保護髮聲,並呼籲全行業的高度重視。
APUS這家成立四年即已經成為「中國互聯網出海領航者」的企業,數據與用戶隱私保護一直在這家公司的產品開發過程中被放在首要位置加以重視。APUS系統是安卓系統的增強版,增加了幫助用戶接入互聯網的服務功能。簡言之,APUS系統截止2017年年底已經幫助全球12億用戶通過安卓智慧型手機成為移動互聯網用戶,並且正在為更多用戶開啟移動新生活。這其中數據安全以及用戶隱私保護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在用戶隱私方面,早在GDPR正式生效之前,APUS就已經通過自身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建立了一個以隱私為中心的系統性數據解決方案。一方面,公司已經初步建立起了覆蓋全球的雲平台,在東亞和東南亞成立了大數據中心,在美國、東南亞和歐洲都建立了APUS雲。依托於APUS的雲計算、雲存儲技術,不僅為公司全球擴張鋪平了道路,也為全球用戶的信息安全構建了堅實的基礎設施。另一方面,APUS為用戶數據提供了一個可擴展的現代化的架構,既能夠承載龐大的用戶數據,還能對敏感數據進行智能篩選、脫敏和加密,最大程度防止信息泄露,保障用戶資產。
「但必須注意到,法案本身包含的長臂管轄,在歐洲現有互聯網行業整體落後的環境下,是歐洲對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一系列高技術領域和新技術經濟,特別是大數據經濟領域內的高邊疆策略。」李濤這樣說。
「GDPR法案如果得到科學合理的使用,將有效促進歐洲範圍內數據隱私保護將使歐洲居民的數據隱私得到有效的保護;反之,如果沒有得到科學合理的使用和有效實施,也有可能成為新經濟領域的貿易保護主義,不但不利於歐洲本身高新技術的發展和創新企業的成長,相反還會成為一些已經完成全球架構的互聯網企業壟斷的工具。隨著互聯網行業競爭的日益激烈,包括美國、歐洲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都有可能通過類似法案,從而讓自己在未來落後的競爭中搶占主動的優勢地位。而目前中國在這方面的建設速度還不夠快,所以我們應該加強這方面建設,並把我們領先的產品、技術和標準帶給「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幫助這些國家完成互聯網基礎設施的建設。」
李濤的發言,建立在APUS本身對於用戶隱私和數據保護的深刻理解之上。用戶隱私與數據保護是一件非常複雜的工作,貫穿於互聯網產品的各個環節。參考GDPR的規則,APUS在數據保護上形成了四層級認知體系。最底層是數據的安全,第二層是企業內部的數據流動管理,第三層是內部數據的監控體系(包括數據合規評估、制度、業務流程監控及合作方管理等),最外一層是直接面對用戶的界面(如何向用戶披露和做到用戶的數據權利),四個層級是逐層遞進相互關聯的。實踐工作中,APUS珍視用戶的信任,重視對於用戶個人數據和隱私的保護,並基於四層級認知體系,不斷完善和改進相關工作。
與此同時作為中國互聯網出海的領航者和數字「一帶一路」的踐行者,APUS也在積極推動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全球合規。APUS研究院集合自身資源、人才、技術和影響力的優勢,聯合業界專家、研究機構以及合作夥伴,共同致力於對GDPR法案條文解讀、執行手段及合規操作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希望能夠為全球互聯網企業提供法律和技術的經驗支持。迄今為止,APUS研究院已經發布了涵蓋上述主體的原創及轉載文獻50餘篇,獲得業界高度評價。
李濤表示:用戶信任是APUS創新和成長的土壤,全球有12億用戶選擇了我們的產品,我們就必須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在用戶隱私保護面前,沒有可能只有必須,我們必須保護我們的用戶。同時,互聯網企業也要進一步提升安全意識,注重數據合規,以更積極的態度和更嚴苛的制度迎接數據的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