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發文:無故脫崗,鄉村醫生可能將被吊銷執業!

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加入LINE好友

衛健委發文:無故脫崗,鄉村醫生可能將被吊銷執業! 健康 第1張

來源:鄉村白大褂

最近,甘肅省衛健委發布紅頭文件——《甘肅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行業作風違規問責管理辦法(試行)》。

通知要求,為加強全省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強化醫務人員遵紀守法意識和職業道德意識,努力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須參照執行!

衛健委發文:無故脫崗,鄉村醫生可能將被吊銷執業! 健康 第2張

一、醫療收費服務

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收費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較重的,對醫療機構通報批評;構成違法的依法查處或移送相關行政機關查處。

(一)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無醫囑收費的。

(二)不按相關規定收取藥品費用及醫療服務收費的。

(三)擅自提高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的。

(四)將同一服務項目分解為若干項目收費的。

(五)可重復使用的醫用耗材按一次性材料收費的。

(六)政府辦公立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及其派出機構對應實行零差率銷售的藥品違規進行加價銷售的。

(七)屬於患者方自主選擇的服務項目和相關醫療用品未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屬同意私自收費,並造成不良影響的。

(八)未履行患者就醫主體身份必要審查義務或發現患者就醫手續錯誤後不及時糾正的。

(九)違法收取外聘專家會診費的。

(十)醫療機構給各科室、醫務人員規定醫療收費創收任務的。

(十一)醫療機構科室收取患者各種名目的費用不入醫療機構財務的。

二、醫師行為

對於醫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責令作出書面檢査和通報批評以外還應做以下處理:

情節一般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醫療機構暫停醫師6個月處方權;

情節較重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2個月以下執業活動,責令醫療機構暫停醫師處方權;

情節嚴重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違法的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醫療機構一個月以內出現下列違規行為6人次以上(含6人次)的問責醫療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其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由本機構進行問責處理。

(一)無故脫崗,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或服務對象兜售衛生材料,商品、藥品、器械等謀取私利的。

(三)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虛假醫療證明或虛假檢查報告的,偽造篡改銷毀病歷的。

(四)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對醫療文書書寫有明顯錯誤及違反《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相關要求的。

(五)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患者或服務對象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檢查的。

(六)索要、暗示、收受服務對象「紅包」及貴重物品的。

(七)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八)違反規定濫開檢查單或開單提成的。

(九)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藥品、醫療器械生產、銷售企業(個人)以各種名義給予不法利益輸送,其中包括:回扣、紅包、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禮品和其它財物,境內(外)旅遊、變相旅遊、營業性娛樂場所娛樂活動、各種研討會、培訓會等,或者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個人)治療、購買藥品收取不法利益輸送的。

三、診療用藥

醫務人員在診療用藥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個人或機構限期整改;構成違法的,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

(一)不按照《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為患者開具藥品的。

(二)不按照診療規範開具藥品的。

(三)不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等規定開具和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

(四)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在處方點評及行政考核中給予通報的。

(五)要求患者自己外購藥品和器材的。

整體看來,除了非法行醫之外, 鄉村醫生在今後的執業中必須要注意以下三點:

第一,必須以基藥為首選用藥。截至目前為止,24省份已公布各級醫療機構基藥的強制使用比例,並明確與鄉村醫生的基藥補助直接掛鉤,並且無理由不首選基藥,是要被通報扣分的。

第二,不能無故脫崗。目前因為鄉村醫生收入不高,部分村醫會在空閒時外出打工,致使衛生室「空殼化」,從最新的管理辦法來看,一旦被發現,那麼鄉村醫生的執業資質將會被暫停。

第三,零差率藥品違規加價將重罰。近幾年基層曝出多起違規加價藥品套取新農合的案例,國家對此行為的態度相當明確:嚴查、嚴打!結合新管理辦法可知,如果涉案金額較大,那麼涉事醫務人員將會被移交司法處理。

鄉村醫生收入本就不高,加之大環境下身份、待遇也未明確,故而在日常執業中更要多加注意,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千萬不能以身試險,觸碰高壓線!


附:甘肅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行業作風違規問責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醫療衛生機構行業作風建設,強化醫務人員遵紀守法意識和職業道德意識,努力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行政處罰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關於印發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醫療衛生行業作風違規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權責對等、責罰相當、有錯必糾、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寬嚴相濟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甘肅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

第四條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行業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行業作風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進行問責。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教育管理,切實加強行業作風建設。

第二章 情形、適用及問責方式

第五條 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收費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較重的,對醫療機構通報批評;構成違法的依法查處或移送相關行政機關查處。

(一)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無醫囑收費的。

(二)不按相關規定收取藥品費用及醫療服務收費的。

(三)擅自提高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的。

(四)將同一服務項目分解為若干項目收費的。

(五)可重復使用的醫用耗材按一次性材料收費的。

(六)政府辦公立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及其派出機構對應實行零差率銷售的藥品違規進行加價銷售的。

(七)屬於患者方自主選擇的服務項目和相關醫療用品未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屬同意私自收費,並造成不良影響的。

(八)未履行患者就醫主體身份必要審查義務或發現患者就醫手續錯誤後不及時糾正的。

(九)違法收取外聘專家會診費的。

(十)醫療機構給各科室、醫務人員規定醫療收費創收任務的。

(十一)醫療機構科室收取患者各種名目的費用不入醫療機構財務的。

第六條 對於醫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責令作出書面檢査和通報批評以外還應做以下處理:情節一般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醫療機構暫停醫師6個月處方權;情節較重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2個月以下執業活動,責令醫療機構暫停醫師處方權;情節嚴重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違法的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於暫停處方權的醫務人員,由其自學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思想認識,暫停處方權時限結束後,經所在醫療機構考核合格並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後方可恢復處方權。對醫療機構一個月以內出現下列違規行為6人次以上(含6人次)的問責醫療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其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由本機構進行問責處理。

(一)無故脫崗,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或服務對象兜售衛生材料,商品、藥品、器械等謀取私利的。

(三)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虛假醫療證明或虛假檢查報告的,偽造篡改銷毀病歷的。

(四)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對醫療文書書寫有明顯錯誤及違反《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相關要求的。

(五)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患者或服務對象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檢查的。

(六)索要、暗示、收受服務對象「紅包」及貴重物品的。

(七)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八)違反規定濫開檢查單或開單提成的。

(九)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藥品、醫療器械生產、銷售企業(個人)以各種名義給予不法利益輸送,其中包括:回扣、紅包、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禮品和其它財物,境內(外)旅遊、變相旅遊、營業性娛樂場所娛樂活動、各種研討會、培訓會等,或者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個人)治療、購買藥品收取不法利益輸送的。

第七條 公立醫療機構在設備、藥品、耗材網上集中採購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較重的,對主要負責人建議有關上級部門予以職務調整。構成違法的依法對機構和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對應參加網上集中採購或公開招投標採購的藥品、設備和醫用耗材進行網下採購、非公開招投標採購或其他違規採購等行為的。

(二)在設備、藥品、耗材採購及合同簽訂、履約過程中出現牟取不正當利益等違規行為的。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結算採購貨款,並被相關部門給予通報批評的。

(四)銷售或使用過期或行政部門已通知停止使用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的。

(五)化整為零,通過不參加招投標程序等手段規避採購招標程序的。

第八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用藥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個人或機構限期整改;構成違法的,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具體處理參照第六條。

(一)不按照《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為患者開具藥品的,具體情形參照《處方管理辦法》第四十五、四十六、五十七條。

(二)不按照診療規範開具藥品的。

(三)不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和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等規定開具和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

(四)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在處方點評及行政考核中給予通報的。

(五)要求患者自己外購藥品和器材的。

第九條 醫務人員因不嚴格執行診療服務規範,責任心不強,導致患者身體受到傷害、死亡,引發醫療糾紛或群體性不穩定事件的,經法定部門依法鑒定或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屬於機構和醫務人員違法醫療的責任事故的,對醫療機構和當事人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

第十條 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中態度惡劣、作風粗暴或被患者投訴並查證屬實的,責令當事人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對醫療機構和當事人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責令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對相關責任主管進行約談。

第十一條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治安等突發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以及出現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調整醫務人員開展緊急醫療救援時,醫務人員不服從調遣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査;情節較重的,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對機構主要主管予以問責。

第十二條 省、市、縣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所屬醫療機構開展行業作風測評,行業作風測評按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對所管轄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測評,測評範圍包括隨機抽取本院患者、員工、社會群眾等。對測評較差的醫療機構及其負責人,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第十三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完善本單位醫務人員廉潔從業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教育;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廉潔從業第一責任人,分管主管堅持「一崗雙責」。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醫務人員行業作風建設工作,應當對醫務人員行業作風行為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公布投訴舉報途徑,方便社會各界投訴舉報。對醫務人員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投訴舉報,有關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堅決予以查處,做到有訴必査、查實必究。

第十五條 行業作風問責採取的方式:

(一)責令限期整改;

(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三)通報批評;

(四)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建議調整職務;

以上問責方式可以單獨或疊加使用,可與醫療衛生機構或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積分同時使用。

在對醫療衛生行業作風違規問責管理,同時發現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涉嫌違紀的,應當將有關情況報告相應紀委監委;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章 問責管理權限

第十六條 採用第十五條問責方式中(一)至(五)款方式問責,按照管理權限由省、市、縣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衛健委發文:無故脫崗,鄉村醫生可能將被吊銷執業! 健康 第3張

衛健委發文:無故脫崗,鄉村醫生可能將被吊銷執業! 健康 第4張

衛健委發文:無故脫崗,鄉村醫生可能將被吊銷執業! 健康 第5張

本文來源:鄉村白大褂。尊重知識與勞力,轉載請保留版權信息。本微信所發布內容的版權屬於相關權利人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文中內容為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e診所平台無關,僅供臨床思路參考,所涉及到各類藥方、驗方等僅供參考學習,不能作為處方,請勿盲目試用,本平台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開診所就用e診所,專業的診所信息管理軟件,詳情點擊閱讀原文註冊使用!

衛健委發文:無故脫崗,鄉村醫生可能將被吊銷執業! 健康 第6張

About 尋夢園
尋夢園是台灣最大的聊天室及交友社群網站。 致力於發展能夠讓會員們彼此互動、盡情分享自我的平台。 擁有數百間不同的聊天室 ,讓您隨時隨地都能找到志同道合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