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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輸液引發的悲劇再次上演 … …
注射用頭孢匹胺鈉,不要輕易說免試!
調查結果尚未知曉,我們暫且把目光轉移到當時診所醫生開具的處方箋上。為什麼家屬一再質疑用藥?
據家屬稱,診所在施行靜脈輸液前並未對患兒進行皮試。如果家屬反映屬實且診所醫生未詢問患兒過敏史直接給予輸液治療,那麼該行為的確存在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
注射用頭孢匹胺藥物說明書上載明,對本藥成分過敏者禁用。在有可能發生過敏性休克的情況下,須充分問診,事先宜做皮試。另外,對青黴素類抗生素或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有過敏病史的病人本人或雙親、兄弟姐妹中有變態反應體質的病人慎用。
穩妥起見的情況下,必須向患者或者其家屬說明利害關係,再三確認患者無相關過敏史後視情況可考慮免做皮試。但有些情況,患者醫學常識欠缺,問診結果甚至會誤導醫生判斷,做皮試其實對患者和醫生來說都是一種保護。
目前對頭孢是否需要皮試,爭議一直存在。很多基層醫生表示一則藥典沒有明確寫明,二則說明書上也沒有特別強調必須得做,所以有時候很是為難。
參考官方意見,這3種情況必須做皮試
2018 年 9 月 19 日,浙江質控發布《浙江省頭孢菌素類抗生素皮膚過敏試驗指導意見》,指出以下三種情況需要做皮試,供大家參考:
1.藥品說明書明確要求進行皮試的;
2.既往有明確 ß-內酰胺類抗菌藥物速髮型過敏反應史的患者;
3.既往有頭孢菌素過敏史的患者,因臨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盡量選用化學結構側鏈差異大(參考附表)的其他頭孢以減少或避免交叉過敏反應的發生,而且使用前應用擬用藥品做皮試;皮試和使用前應知情告之並請患者填寫相關知情同意書。
年關將至,建議各位能不輸液就盡量不輸液,安全隱患太大。另外,實在要輸液,特別是輸註頭孢類抗菌藥物,千萬留個心眼,權衡利弊後再決定做不做皮試。畢竟出事的案例實在太多,基層行醫本就不易,當心惹禍上身。
來源:基層醫師公社 羽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