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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134次後,他娶了別人:前任的婚禮你去嗎?
本文授權轉自:周沖的影像聲色
ID:zhouchong2017
電影《一代宗師》里,有一句很樸素但又動人的台詞:我心里有過你,但也只能到此為止了。
誰又能免於愛?
誰又能免於分別?
在曲終人散的時間里,大家都帶著或明或暗的傷痕,努力前行,努力忘卻。
但假如有一天,你接到那個人的請柬:我結婚了,希望你能來。
你會怎麼辦?
前任是要徹底埋葬,還是可以彼此祝福?
為了了解大家的想法,我們採訪了一幫讀者,聽到了這些催人淚下的故事。
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張小凡是不愛我的。
他是我上司,真正的有為青年。據我觀察,公司至少有3個女生在喜歡他。
但他還是悄咪咪地和我上了床。
第一次完事時,我問他:「咱倆算什麼?」
他抽了根煙:「你爽嗎?」
我說爽。
他說:「那不就得了,你不會還玩古代那套一睡定終生的事吧。」
我無言以對。
我自詡是新女性,能接受身體不是嫁妝的理念。但聽到這種話,還是有些失落的。誰不希望被當成唯一呢。
但喜歡一個人,又改變不了,那就只有享受過程,不去想結果。
在和張小凡成為睡友的半年里,我們一起吃了3頓飯(都是在酒店點的外賣),看了2場電影,用了134個套。
我以為總有一天,睡著睡著,他就會改變。
可這一天還是來了。
公司開始有傳言,張小凡要結婚了。和一個我不認識的人。
大紅請柬送到手上的時候,我愣住了。
我想到《聊齋新編》里,那只名叫連鎖的女鬼,一直以為自己是人。
她與人相愛,生子,但直到有一天,怒急攻心,現出原形,才知自己早已死去很久。
金缽照頭的時候,她魂飛魄散,消失於人間。
其實我也是那只女鬼啊。
在暗夜里,和你起起伏伏顛顛覆覆,很像是活著,很像是愛。醒來發現,一切不過幻夢一場。
你新婚前一周,我曾約你吃飯。
這是我們第一次在正兒八經的餐廳吃飯。
我問你:「幸福嗎?」
你說是的。
我忽然間就控制不住眼淚了。
那我算什麼?炮友?床伴?寂寞情人?但我什麼也沒問。我說:「互刪聯繫方式吧。」
封鎖前一秒,我發了最後一條信息:「你不幸福,我笑而不語。你幸福,我痛而不言。」
然後我離開了那家公司。
也離開了那個人。
2016年7月14日,凌晨四點,他打來電話。
「我還有2個小時就要去結婚了……睡不著,腦子里全是你。」
我淚流不止,他也開始嘆息。
掛上電話,又想起那年的燈火。
繾綣夜色中,他坐在駕駛座上,一聲接一聲地叫我的名字。
「我們只能到此為止了。」
他是背負家族希望的人,要有詩禮簪纓之族、鐘鳴鼎食之家的姑娘來相配。
而我卑微如草芥,無法為他助力,也無法給予資源。
只有就此分手。
他行他的輝煌路,我走我的獨木橋。
往昔就這樣劃上句號。
他說對不起,他說是他虧欠了,他說能不能再等等他,等他有了力量,再來做到他的承諾,他說我是他這輩子最大的心結,他說我依然愛你,他說有機會,帶我去看看愛琴海,他說再見了……
人如晚風,每一絲流動里,都有不動聲色的掙扎。
人在世界面前,是如此的束手無策,一如他的順命,我的卑微。
往後就沒有往後了。
造化弄人。歲月荒廢了所有的諾言,剩下的,都只是力不從心的沉默。
2018年3月時,他來加我微信。
驗證消息是:你好嗎?
我不好。我一點也不好。
他不會想到,那麼溫柔的歲月,會成為我多年不散的夢魘,和無法治愈的疼。
可是,這一切都與你無關了。
從此蕭郎是路人,縱使相逢應不識。
我和他分手以後,微信早刪了,電話也刪了。但多年不用的QQ卻忘了。
2018年4月,在QQ空間里,看到他的婚紗照。新娘很像我。
我留言說恭喜。
他在QQ上回:「有空來嗎?」
我當然要去。
我要看看,這個曾在胸口刺上我名字的人,如今將誰摟在懷里。
他的婚禮是5月2日,還有一個月。
我從來沒那麼大動力去減肥。
那段時間每天只吃三個蘋果,餓了喝水,整個人整整瘦了10斤,又做了頭髮、指甲、眉毛,還打了瘦臉針,最後花20000多塊,置了一身戰袍——白色禮服,9公分高跟鞋,GUCCI包。
閨蜜看著我驚詫地問:「這是要去幹嘛?」
我說:「搶婚。」
我要全副武裝,看他如何當著我的面,對其他女人說「我願意」。
5月1日,收拾好行李,坐計程車去首都機場,路上忽然就哭了。
想到太多往事。
想到他的臉,他的聲音,想到他在廚房做飯時的煙火氣,想到他曾對我媽說:「阿姨,有我在,莞然會幸福的。」
在飛機上也是哭。空姐走過來,低聲問我:「需要幫助嗎?」
我搖頭。
午夜時抵達他所在的城市。我坐了計程車,穿越半個城,在他家樓下看了一會兒。
小區單元的鐵門上貼著紅雙喜,樓上燈火通明。那個陪伴了我3年的男人,正在準備迎娶他的新娘。新娘不是我。
第二天6點我就醒了。
洗澡,洗頭,吹頭髮,化妝,穿上禮服。
下樓時,所有人都看著我。一個高個子男生還吹了聲口哨。
可再怎麼閃亮,在他的世界里,我還是黯淡無光的影子。
婚禮舉辦的地點,是這個城市最好的酒店。門口鋪了紅地毯,掛著他和新娘的大幅海報。
沒人來引領我。在角落里,我找了個座位坐下來。旁邊有人問:「你是男方親友,還是女方的?」
我才發現,自己誰也不是。
有孩子叫著:「來了來了,新娘子來了。」
我急忙轉頭。
你牽著新娘,出現在門口。
他滿臉是笑,我也忍不住笑,但是漸漸就看不見你的笑了。
這是分手兩年後,我第一次見到你。黑西裝襯得你更加挺拔。你沒發胖,更沒委頓,還是初見時的模樣。只是你眼里,再也沒有我。
你在台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
你說著當年對我說過的謊言。
你成為他人的丈夫。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
我一杯接一杯地跟鄰座幹杯。
我說:「來來來,今天開心,一醉方休哈。」像個醉了的酒徒。
新人來敬酒時,我站起來,笑著說:「敬這世上最幸福的一對人。我幹杯,你們隨意。」
他看著我,並沒喝。
我又倒了一杯。
「敬李耀喜得嬌妻,敬你們子孫滿堂……」
你終於說話了。
你的聲音冷得像刀:「這位朋友,你喝多了。」
是的,這!位!朋!友!
我一個激凌,突然醒了。
原來我以為的祭奠,不過是犯賤。
我以為和你的故事是奢侈品,但對你而言,全是廢品。
我的青春,終於結束了。
網上有一對異地戀情侶,相戀4年,見面20次。
最後一次,是她的婚禮。
他開著車,從異地趕回。
在禮堂外站著,看她穿紅衣,披嫁裳,染紅唇,和另一個男子夫妻對拜。
他哭成淚人。
站在她對面的人,本該是他。說「我願意」的人,也本該是自己。
可是,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了。
喜宴散後,他開著車,跟著婚車走了很遠。
直到婚車出了城,他對自己說,再見了,寶貝,我只能送你到這兒了。
山河歲月空惆悵,今生今世已惘然。
他想到《大話西遊》的末尾,至尊寶在斜陽里黯然離開,紫霞依在夕陽武士的懷里,指著他的背影,說:「你看那個人,好像一條狗。」
領完證的那天,想了想,還是給前男友發了一個簡訊:「我結婚了。」
他沒動靜。
我沒忍住,拔通了他的電話,提示:「您拔打的電話已停機。」
分手那天我曾問他:「假如有一天,我們都放下了怨恨,我結婚,你會不會來?」
他說:「不會。你也不會聯繫到我,我會跟死了一樣。」
他還真是說到做到。
其實後來我們無意中見過一次。
一個朋友約唱K,我跟朋友先到,他後來也跟一幫人進來了。我正在點歌,一回頭,看到他,整個人都木掉了。
走又不好,怕他覺得我虛。留又不好,怕他覺得我想靠近。
只有唱歌。但唱的歌味道全變了。
唱《愛的代價》,像唱給他聽的。
唱《傳奇》,也像是唱給他的。
竟然有點哽咽。真是丟死人!
他陷在沙發深處,眼睛看著我。什麼也沒說。局散了,他也走了。
這是真的永別。
我才知道,我們是真的沒有可能了。
我曾經覺得他絕情,後來才感恩:他只有徹底割裂,我才能真正放下,去開始新生活。
朋友說:「和你分手後,他有一次喝醉了,說到你,哭得很厲害,說‘我沒那個命啊……’聽得我們一幫人都很難過。」
我問那他為什麼不聯繫我。
朋友說:「可能他覺得,不打擾,才是他能為你做的最後的事吧。」
前幾天在郵箱找舊文件,翻到與他曾經的書信往來。一下子就不行了。
浮塵之下寒光閃閃,舊愛新痛一同來襲。像走著走著,忽然跌入一口地下井,幽黯中,橫七豎八的,都是我的青春。
那時候,我們是結結實實地愛過。
但現在,我們是分分明明的路人。
花開兩朵,天各一方,後會無期。
或許只有這樣,我們才對得起深情二字吧。愛一個人,不僅要握緊手,還要懂得放開手。
我一直覺得,感情里最害人的,無非四種東西:
面對誘惑的不自律,面對問題的不負責,相愛時的控制,分手時的拖泥帶水。
該斷不斷,必受其亂。
每一份已走入死局的關係,不改變,不決裂,必然消耗雙方的時間。所以,不要猶疑,不要回頭。
至於要不要參加對方的婚禮,我覺得要考慮的,不是自己想不想,而是以下這兩條:
1 ,你的伴侶介不介意?
如果介意,不去。
如果不介意,和他一起去。
2 ,對方的伴侶介不介意?
如果TA介意,最好不要去。
如果TA不介意,那麼像普通朋友一樣祝福。
不要帶著去彌補、去比拼、去窺視的念頭前往。因為這說明你依然在乎,而在乎的結果是,你必定會很受傷。
最後我想說,愛情最美的結局是什麼?
是執手嗎?是領證嗎?是生兒育女嗎?
不。
是相愛的兩個人,在這段關係里都變成更好的人。不論繼續,還是分別。
願所有人,都懂得愛,也懂得放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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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沖,2015年離開體制,放棄公職,從事自由寫作。出版《我更喜歡努力的自己》等多部暢銷書。本文經授權轉自微信公眾號「周沖的影像聲色」(zhouchong2017),這是一個文藝而理性的公眾號,以文藝的筆調,以理性的思維,剖析人間事與人間情。
轉載請聯繫作者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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