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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已全國聯網,被拆遷人如何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
據央視援引自然資源部消息報導,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已做到全國聯網,大陸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全面運行階段。大家都在熱議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後是否有促進反腐敗和是否房屋價格會降低的問題。
一 不動產查詢涉及的法律、法規
物權法第18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開始正式實施,全國多個城市同步啟動了不動產登記制度,市民新申請辦理的不再是過去的「房本」而是不動產權證,制度遵循「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原證件也依然有效。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2015年6月29日國土資源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不動產登記如何查詢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七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資料依法查詢制度。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按照《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應當到具體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
權利人可以查詢、復制其不動產登記資料。
因不動產交易、繼承、訴訟等涉及的利害關係人可以查詢、復制不動產自然狀況、權利人及其不動產查封、抵押、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狀況。
三 不動產登記查詢需提交哪些材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申請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詢申請書;(二)查詢目的的說明;(三)申請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關係人查詢的,提交證實存在利害關係的材料。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委托他人代為查詢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權利人查詢其不動產登記資料無需提供查詢目的的說明。
綜上所述,由於房屋和土地權屬證書在征地拆遷維權中關係重大,這次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對房屋和土地的權利人可以依法查詢自己的不動產登記提供了便利,有關機關應該配合和提供便利。